北京市、天津市、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浙江省、江苏省、江西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河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重庆市、陕西省残联组联处:
为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颁布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精神,不断改善残疾人的出行条件,积极参与中国残联和国家有关部门开展的“创建无障碍环境市县”工作,按照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协会要求,经中国残联领导同意,拟于2013年5月16日至19日在上海召开“2013促进轨道交通无障碍环境建设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目的
无障碍环境建设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残疾人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广大残疾人方便出行的重要条件。国内许多大城市已经建成和正在建设的轨道交通(包括地铁和轻轨)工程项目,对改善城市交通状况发挥了重大作用。由于轨道交通建设规模大,建设周期长,涉及无障碍设计内容比较广泛,因此无障碍建设的完善和管理的完备与否将对残疾人能否方便地利用各项设施起重要作用。本次会议将通过会前调研,会内交流,专家授课、实地参观的方法,让与会代表了解国内外城市交通无障碍发展的最新信息,充分掌握轨道交通车辆、车站和路面环境中无障碍建设的基本要求,就轨道交通无障碍建设存在的问题研讨改进意见。
二、会议内容
会议将介绍国内外交通设施无障碍环境建设的信息和我国轨道交通无障碍建设导则,以及上海无障碍设计在轨道交通中的应用,交流肢残人协会在轨道交通建设中如何进一步发挥作用。实地考察上海轨道交通。
三、出席人员
(一)中国残联领导,中国残联维权部、中国肢协;
(二)北京、天津、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浙江、江苏、江西、福建、湖北、湖南、河南、广东、广西、四川、重庆、陕西省(区、市)肢协主席;
(三)武汉、杭州、苏州、沈阳、大连、洛阳无障碍促进会负责人;
(四)上海市残联负责人;
(五)同济大学“全国无障碍建设工程联合研究中心”负责人;
(六)特邀专家;
(七)承办单位、协办单位负责人。
四、其他事项
(一)请与会代表对本地区已建和在建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无障碍建设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按照本通知附件填写问卷表格,提交一份2000字以内的调研报告(或者发言稿);
(二)与会代表往返交通费和会议期间住宿费自行解决,其他会务费用由主办单位承担;
(三)全程参加会议的代表将获得“无障碍建设工程联合研究中心”专项培训证书一份;
(四)与会代表5月16日报到(报到地点另告),5月19日撤离。会议一般不安排接站,如确需接站可与会务组联系;
(五)请于
(六)联系人及电话
中国肢协联系人及电话:田露 010-66580074(传真)
上海会务组联系人及电话:郑建华、傅春辉
021-3232031 021-3292731 邮箱 741980019@qq.com
附件:
1、调研问卷
调查问卷.doc
2、会议回执
促进轨道交通座谈会回执.xls
3、填卷须知
填卷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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