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此法自9月1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凝聚社会共识和力量,助推我市无障碍环境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7月13日上午,市残联组织市肢协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并开展座谈。市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何清平出席活动并讲话,省肢协副主席、市肢协主席罗琪主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
会上,罗琪介绍了近期组织残疾人和残疾人亲属收听收看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情况,并表示《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表决通过和公布是一件可喜可贺的大事,法律的出台将为广大残疾人带来更多保障、更大福祉,大家备受激励和鼓舞。
何清平指出,《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总结吸收实践经验,对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全要素、全链条、全场景作出系统规定,展现了国家文明和人权保障的巨大进步,推动社会各方面为无障碍环境建设共同发力,为促进我市无障碍环境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行动指南。
无障碍环境建设是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权益保障的重要内容,对于促进社会融合和人的全面发展具有重要价值。制定《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是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体现,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必然要求,是切实提高无障碍环境建设质量的有力保障。
来源:赣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Copyright 2013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肢残人协会
地址:中国北京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86号 邮编:100034 E-mail:zgzxtg@163.com
电话/传真:010-66580074 网站联系电话:0898-65656769
投稿信箱:zgzxtg@163.com 主席信箱:zgzxtg@163.com
技术支持:海南微网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 京ICP备14012885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