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1月24日电(陈亚伟)从12月1日起,北京市的残疾人机动车司机在非居住区停车场一律免费停车。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和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近日联合向各区县发改委、市政市容委(交通委、交通局)、残联下发了《关于残疾人专用车辆免费停车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指出,对持有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核发的残疾人专用通行证的残疾人,驾驶残疾人本人专用车辆在本市各类非居住区停车场停放时,一律免收停车费。相关部门要对不执行政策的停车场依法进行处罚。
据悉,还未领取市交管局核发的《残疾人专用通行证》的残疾人,可于每周五持有效证件前往位于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的中国残联维权部权益处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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