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11日是第七次全国“肢残人活动日”,同时也是《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实施四周年,为进一步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健康有序、科学规范发展,解决好残疾人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切实加强对各级各类社会公共服务设施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力度,为残疾人走出家门参与社会生活创造必要条件,根据2016年7月11日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肢残人活动日的通知》精神,经海南省残联批准,我们组织开展第七次全国“肢残人活动日”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研讨《海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草稿)
(一)围绕主题开展活动
今年第七次全国肢残人活动日的主题是“体验无障碍 实现融合梦”。8月10日上午,海南省肢残人协会在定安县召开专门会议,组织全省各级肢残人协会主席、肢残人协会委员、肢残人代表开展研讨《海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草稿)活动。大家一致认为要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是无障碍设施建设根本指针,建议省残联要积极配合省政府职能部门加大对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力度,特别是加强对各级政府职能部门专业人员的教育,提高整体素质;利用宣传栏、电视和报刊等媒体广泛宣传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意义,在社区开展无障碍建设的知识教育;加强对无障碍建设的管理和督导,加强检查监督工作。
(二)技术咨询与人员培训
建议全省各级建设和规划部门要组织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人员进行信息无障碍建设、无障碍产品开发与应用、社区和家庭无障碍、无障碍管理、无障碍环境建设等实践学习,为推进无障碍建设提供技术支持。
(三)要加大对旧建筑物和道路的无障碍改造力度。
各级政府要在做好新城市建设和新道路建设的无障碍设施建设的同时,增加财政投入,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对旧建筑物和道路的无障碍设施改造。如保亭黎族自治县的公共场所、旅游景点应加快统一规划和实施无障碍设施建设,与国际接轨,不虚我省建设国际旅游岛的美名,使我省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在“十三五”时期再上新的台阶。
二、开展两市县无障碍设施体验活动
(一)对两市县进行无障碍设施建设情况进行调研和现场体验
“十二五”期间,随着海南省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广大残疾人的生活条件和状况也在不断改善,平等参与社会生活愿望和需求也日益增加。为此,2016年8月9日至11日,海南省残联主席团副主席闫力卫、海南省肢残人协会主席魏朝贵亲自带领海南省残联肢协一行50人,先后深入到定安县、琼海市,对两市县“十二五”期间的无障碍设施建设情况进行调研和现场体验。
两市县的市政建设主管部门都能够依照城市建设的规范要求,制订工作方案,对本市县的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建设进行实际行设施,使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建设从无到有,从点到面。目前,两市县的主要城区人行道,公共场所如文体文化广场,车站、政府办公楼、医院、新建道路、酒店等基本建有轮椅坡道、盲道、语音提示等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定安县的见龙大道等路段铺设的盲道有1万多米,政府办公楼、医院等多处公共场所都建有残疾人无障碍通道;琼海市各景区,酒店,如潭门镇、博鳌镇等都进行了大量的改造工作,修建了一批无障碍设施,进行了无障碍坡道处理,景区、酒店内的非机动车行道与人行道也满足手摇三轮车者、坐轮椅者、拄拐杖者和视力残疾者通行。景区、酒店内的公厕也按照规范进行改造,公厕内专门为残疾人设置了专用蹲位,并安装扶手,公厕门口设有专为残疾人设置的坡道,从而方便残疾人的就医需要。
(二)两市县实施无障碍设施建设的基本经验
“十二五”期间,两市县全面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街道、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切实建筑无障碍设施,加快道路、交通、教育等行业无障碍建设,加快信息交流无障碍建设,有效的提高了全社会和公众的无障碍建设意识。
1.领导重视,充分发挥政府职能部门的作用
无障碍设施建设是一项综合的系统工程,必须以政府为主导,充分发挥政府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做到齐抓共管。“十二五”期间,两市县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建设,在实施城市建设的总体规划中,都将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建设列入其中,统一部署和实施。政府职能部门在设计、审批、施工和验收的各个环节都强制执行《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中的要求。凡是不符合设计规范要求的项目和工程,一律不予审批和施工。琼海市政府明确规定:“新建、扩建、改建城市道路、交通设施及公共建筑物时,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的要求,进行无障碍设计、建设,并加强无障碍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定安县政府也明确规定“对于拟建、在建和建成的小区、为确保无障碍设施工作落到实处。小区在专门铺设了盲道砖,并做了坡道处理,为残疾人提供了良好的生活环境。”
2.加强无障碍建设的宣传,提高公众意识
两市县经常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多形式开展无障碍设施建设宣传教育活动,并采取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教育与管理相结合的办法,提高公众的无障碍意识,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良好氛围。
(三)存在问题
两市县的无障碍设施建设起步晚、起点低,过去已建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基本没有按《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要求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无法满足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对无障碍设施的需求,主要表现为:
1.无障碍设施建设宣传工作不到位,社会公众意识缺乏,铺设在部分人行道上的盲道,有的被机动车辆、水果摊床及各种杂修点所占用;个别商家和单位常常在马路边的人行道上违章停车,装卸货物,致使部分盲道经常遭到损坏。
2.无障碍设施建设普及率仍然比较低。目前两市县无障碍设施大多集中于新建设主要街道、重要活动场所、酒店、医院,部分主要人行道。大部分的公共活动场所如学校、超市、住宅小区、邮政电信、银行、书店等仍缺乏无障碍设施。
3城市主干道均未设置中间分隔护栏;旧城区街道无障碍设施建设、缺乏统一改造规划,缺少资金,从而改造难度大。
来源:海南省肢残人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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