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黑龙江垦区残联: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精神,及中国残联“贯彻落实中央精神,进一步加强助残社会组织工作”的要求。中国肢协定于2015年8月10日在大连举办的第四期青工委委员培训班,在肢残青年进行培训和经验交流,以期推动基层残疾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的开展。请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5年8月10日至13日(含报到和撤离)。
二、培训地点
大连市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大连市甘井子区中华路502号,前台总机:0411-86865699)
三、培训内容
社会助残组织及残疾人社会工作等相关内容的培训与经验交流。
四、参培人员
(一)新委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推选一人,由当地肢协推荐,经组联部门批准后上报。具体推荐条件如下: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残疾人事业,热心社会公益事业;
2.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5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但不能超过40岁;
3.在各行各业有突出表现,特别是在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方面有所建树的。
(二)老委员:特邀部分贡献突出的荣誉委员(年龄超过40岁已自动退出的老委员)、参加本年度青工委征文活动并获奖的部分委员参加本次培训活动(见附件2)。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认真做好新增青年工作委员会委员推荐工作,并于2015年8月3日前将委员推荐表(见附件1)和事迹材料电子版发送到青工委邮箱。纸质表格、材料在报到时交到会务组。
(二)参培人员在培训期间的食宿费由培训方负责(不在培训期间的自行解决),差旅费由各地残联负责。
(三)培训安排接送站,请在接送站表(见附件3)中写清抵达时间、车(机)次、站点,并注明联络人移动电话、是否携带轮椅等信息。并于2015年8月3日前发送到邮箱或传真至青工委办公室。
六、联系方式:
(一)中国肢残人协会:田露
联系电话:010-66580074
(二)中国肢协青工委办公室:燕卫
联系电话:0411-86866399(Fax) 13352295228
电子邮箱:ch_canqing@163.com
中国残联组联部 中国肢残人协会
201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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