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网信办、教育厅(委、局)、通信管理局、公安厅(局)、民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交通运输厅(局、委)、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厅(局)、广播电视局、疾控局、总工会、共青团、妇联:
2026年8月25日是第十个残疾预防日。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重要论述和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残疾预防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残疾预防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残疾预防意识,推动新时代残疾预防事业高质量发展,中国残联、中央网信办、教育部等15部门决定联合组织开展第十次残疾预防日宣传教育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实施残疾预防行动,共建共享健康中国
二、活动时间
2026年8月25日(各地可结合实际适当延长)
三、活动要求
(一)强化部门协同,形成宣传合力。各地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增强全社会残疾预防意识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对残疾预防日宣传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各级残联组织要发挥牵头统筹作用,主动加强部门协作,做好宣传教育活动的组织实施,共同部署推进“十五五”时期残疾预防重点工作。网信、教育、通信管理、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广播电视、疾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开展特色鲜明、务实有效的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动员医疗卫生机构、学校、企业、社区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形成部门协同、多方联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聚焦宣传重点,提升全民预防意识。坚持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残疾预防理念,围绕遗传发育、疾病、伤害等主要致残因素,面向公众普及残疾预防知识和实用技能。重点宣传婚前、孕前保健与早孕关爱服务、新生儿和儿童疾病筛查及早期干预相关知识,提升源头防控意识;普及慢性病、精神疾病、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知识,提升疾病致残全链条防控意识;强化生产安全、道路交通安全、防灾减灾等安全教育,提升风险识别、应急避险和自我防护能力;科普康复治疗、功能训练、辅具适配相关知识,提升重点人群主动康复的意识和能力。
(三)丰富宣传形式,提高宣传实效。坚持贴近群众、贴近生活,不断创新宣传载体与活动形式,统筹用好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宣传渠道,依托公益广告、短视频、科普长图、宣传手册、专家在线答疑等多元传播方式,持续增强残疾预防宣传传播力。积极开展主题宣讲、健康咨询、公益义诊、安全教育等线下活动,提升公众参与度。整合多方工作资源,总结推广基层经验做法,持续扩大残疾预防宣传覆盖面与社会影响力。健全常态化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推动残疾预防宣传教育融入日常、扎根基层,强化重点人群科普引导,不断提升重点人群残疾预防知识普及率,切实保障宣传实效。
中国残联将设计残疾预防日主题宣传海报,各地各有关部门可在中国残联官方网站下载电子版并使用。各地要及时总结提炼宣传活动经验做法,将可宣传、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宣传素材于2026年9月15日前报送中国残联。
全国妇联
2026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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